|
||||
建设部要求年底前追回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
在刚结束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议上,建设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年底前追回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及其增值收益。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在今年对全国各地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认为住房公积金就是财政性资金、部门资金,因此大量挪用于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甚至挪用到与住房无关的项目上;一些地方政府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还违规发放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当作自己的成绩,认为这是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一些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只求管住,不求用好,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迟迟不出台,设定贷款条件过高,贷款手续复杂,时间太长,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
据统计,截至2001年6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为73.6亿元,不良率为34.5%,全国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的不良率超过50%。这次会议要求各地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开始建立,目前全国有6651万职工建立了公积金。至2001年6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2825亿元。(孙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