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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1.房改房面积:房改售房面积=使用面积×1.333+阳台面积。使用面积是指
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去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门厅、
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户内楼梯等使用空间(不包括阳台和吊柜)。
所谓净面积是指上述使用空间墙皮的投影所包围的面积。内墙皮是占墙面高度1/
2以上的墙面内皮,并以工程竣工时的状况为准。突出内墙皮的壁柱、管道井、通风
道、垃圾道建筑面积在0.1平方米以下的(含)计入使用面积。窗台与一般洞口、
住宅户内楼板的挑空部分、吊柜、突出内墙面的壁柱、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建
筑面积在0.1平方米以上的不计入使用面积,屋顶平台也不计。
2.商品房(及通过市场价购买的房屋)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
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类同房改售房中使用面积的计算。套内墙体是指各套
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分为共用墙体及非共用墙体两种。共用墙是指
商品房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
除此之外为非共用墙(一般指套内隔断墙)。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
筑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可分摊的公共部分:一般包括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共用厕所、电
(楼)梯前庭、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
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
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
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另外包括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