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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打算买房子的人都认为,房子和其它商品一样,只要付了钱,就可以拥有自己的住房。其实不然,据《青年参考》报道,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房产,才能进行市场交易。因此,有人向你推销以下“三种房子”的时候,你需慎之又慎。
一是违规开发房。近几年,房地产开发较热,具备开发条件的搞开发,不具备条件的也在搞,甚至有的单位随便弄来一块地就搞起开发来,成为空壳公司。这些公司由于资质审查不合格,无法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手续,因而所开发的住宅也无法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而被堵在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大门外。因此,购房者不仅要看房屋的价格和地段,更要落实销售商是否拥有销售许可证,自己能否及时获得房屋产权证,否则再便宜的价格、再好的地段,都不能买。
二是手续不全的联建房。由于历史原因,不少企事业单位或多或少都拥有“地面”,即国家行政划拨的土地。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与这些单位联合建房,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共同开发房地产,建房后按五五或四六分成,双方把各自分配的房屋,一部分有偿分给职工,一部分对外出售。这样做似乎合情合理,但实际上是违规违法的。
三是村镇合建房。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常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这里的土地既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离城区又比较近,所以他们愿与村镇联合开发房地产,或以旧村改造为名,或以修桥造路为名,或以助教兴村为名,或以农民个人集资盖房为名,如此等等。而所建住宅受土地所有制限制,一般均难以进入市场交易。特别是农民集资房,不是经营性住宅,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征用手续,其房屋买卖的行为是无效的。有些开发商私下销售的这些住宅,使购房人房子住了多年也无法办理产权证。另外,由于住宅房地处郊区村镇,各种配套设施欠缺,有的房屋甚至连水、电、气也无法正常供应,所以,最好不要买这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