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日趋活跃的商品房市场上,最近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售房新形式,就是开发商推出“收旧售新”的举措。即为了加快商品房的流通速度,解决老百姓在买新房时出售手中旧房的困难,开发商在卖新房的同时负责将消费者自己的旧房回收,合理作价,折抵买新房的款项,从而大大方便了买房人,受到欢迎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收旧售新”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最近,一位朋友在办理此事时就遇到了不快,他交给对方自住的房子坐落在市中心区,属黄金地段,并且是四楼南北朝向双气设施齐全,面积适中,内行人曾估价为15万元左右。然而,开发商则只给作价11万元收购,而且没有商量余地,否则就不能享受这种条件。朋友一家人一下子陷入了两难境地:让其收吧,定价太低,明显自己吃亏,损失一笔不菲的钱;不让其收吧,自己买房的钱不足,旧房一时半会儿不能出手,钱回不来如何买新房呢。思来想去,一咬牙把旧房交了,虽然买到不错的新房,心中却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总有被强迫接受的感觉缠绕在心头。由此及彼想想,对这种本意为百姓解忧的促销方法的真实性不禁打个折扣。
公允地讲,现在相当一部分人购房的重要前提就是卖掉旧房将所得款项买新房,在目前二手房市场尚不健全,凭靠个人能力操作房屋买卖显然力不从心的情况下,开发商出面替买房人办理此事是再适宜不过的。遗憾的是,有的开发商不是把这种做法当成为民分忧、为己树形象之举,反倒当成另一大赚其钱的渠道,利用对方急于把旧房变现金的心理,低定价,不还价,宰你没商量,等于把新房卖出赚得一笔利润后还要在旧房买卖上赚一笔,解忧成了招摇的幌子,人家能服气吗?
人们常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此话不假。经商做生意,赚钱是天经地义无可非议的。关键要看你怎么出招生财,明智之举是靠过硬的内功或高人一筹的点子赢得市场,把钱赚在明处,所谓君子取财有道,百姓心悦诚服;相反虽招数不错,但心术不正,包装炒作,制造效应,虚晃一枪,到头来仍是表面文章,追求短期利益,日子一长,有亲身经历的人心中自会有一本账,因为时间和实践是试金石,瞒得了一时瞒不了长久,那时任你再如何宣传造势,恐怕也无济于事了。与其这般,莫不如表里如一,诚信为先,老老实实的好。(刘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