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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风险确实很大,但是只要事先小心谨慎,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点。
单讲房屋面积是一个比较含糊的概念,事实上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等名称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其相互关系是: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
通常的房屋面积增减纠纷,主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载明的暂测建筑面积与交房时实际建筑面积的不一致。签订合同时,你可以参照《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条针对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情况,就原因与对策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如因分摊房屋公共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格不变;如前文所说,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组成的。如果造成房屋建筑面积增减的原因是因为公用分摊面积增减而套内建筑面积并未增减的话,那么,预售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不变。
二、如因房地产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变更建筑设计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购房人有权提出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如果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没有约定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办法,则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将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给购房人,如果预售合同另有约定,双方应遵从约定。
一般对购房者权益容易造成损害的,通常是第一条所提及公用分摊面积的增加。因为即使双方约定的暂测建筑面积在交付时不变,如果增加了公用分摊面积,仍会导致你实际居住面积的相应减少,而且不会影响转让总价格。所以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签订预售合同时,建议你参照前述条款,在合同后附加相应内容,对建筑面积与公用分摊面积作出明确的界定。
你在签订认购书或预售合同之前,需注意一下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及其他相关背景资料,这样,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确保今后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