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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使购房者的权益更加得到保护,许多读者来信询问,怎样填写这个《商品房示范文本》呢?日前,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政策法规司联合对《商品房示范文本》的填写逐条进行了说明,本版摘录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购房者签合同时给予帮助。——编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说明:本条是要求出卖人依据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填写本商品房的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买受人要注意查验。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幢] [座]________单元 [层]________号房。
说明:本款说明了本商品房的确切位置,包括商品房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指标应当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房屋平面图应当作为合同的一个重要附件,商品房的许多基本情况是要通过房屋平面图来反映的。平面图应当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包括墙体厚度、门窗尺寸要全,房屋朝向也应当在平面图中标明。为了和后面的规划设计等条款的内容相配套,合同中最好将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总平面图附上,对于买受人关心的规划、设计等问题,总平面图要标注清楚。买受人一定要注意这些资料及相关内容的约定。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建筑层数地上___层,地下__层。
说明:本款是要求出卖人依据该商品房所在项目(楼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的内容填写该商品房的用途,依据报批的设计图填写该商品房的结构类型及层高、层数等相关指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层高不是楼层净高,包括了楼板的厚度。如果当事人双方要约定楼层净高,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明。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说明:该款是为了解决阳台面积的计算纠纷问题。
商品房阳台的封闭方式与其面积确定有直接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8.2的相关规定,全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本款中的“封闭式”是指全封闭的阳台,“非封闭式”是指未封闭的阳台。阳台的封闭方式以经报批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图决定的,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其封闭方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说明:本款约定签订合同时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数与面积构成。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已由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已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另一种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还未经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或虽经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但还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第一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适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在第二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购房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或符合第二种情况的现售商品房时,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商品房产权证上载明的是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根据《销售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本款中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就是指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由于按套内建筑面积和按建筑面积计价时都是以此处相应的面积约定数为依据的,因此,这几个面积数都必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