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物业管理费的收费纠纷,首先应明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随着商品房的普及,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代替了“房屋管理所”,虽然仍对小区起着某种管理作用,但是这个权利则是购买商品房的各个小业主集体授予的,“管理”权限已发生了“质”的改变,就像家中的“管家”。
要想彻底解决住户缴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首先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制订要尽可能有业主的参与,要得到业主推选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认可。
其次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物业管理公司要经常向业主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汇报,让业主对管理费的使用心中有数。做到这一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即使真有不自觉的业主,可以由业主共同制订的小区公约来约束。
对于刚刚开始售楼、尚不具备条件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则应要求发展商在售楼补充协议中列明业主接受发展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同时,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清楚地列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前,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在未征得已入住的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另立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在本人居住6年商品房的经历以及与其他业主的接触当中,绝大多数业主谈及有时不交管理费的原因,是不满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缺乏透明度,或是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希望借不交管理费的方法引起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视。以我目前居住的公寓为例,就出现过以下情况:
情况一:业主购房后为拿到房门钥匙,不自愿地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了6个月的管理费押金,为了进行装修,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每天缴纳150元装修管理费,有的业主入住后便采用了不交管理费的办法来收回这笔本来不应该交的钱。
情况二:有的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解决问题却得到了冷遇,于是变被动为主动,开始停交管理费,不到一年,物业管理公司主动找上门,很快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情况三:业主对交了5年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公布账目很有意见,有的业主便采用不交管理费的方法迫使物业管理公司公布账目。
情况四:业主不交水电、煤气费,有的是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收水电、煤气费时加收了不合理的费用,更多的则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将水电、煤气费和管理费做成一个收费单,用户如果不交管理费,只交水电、煤气费,物业管理公司则不收,以达到在收水电、煤气费的同时可以同时收到管理费,但这种做法往往事与愿违,用户为了不交管理费,索性连水电、煤气费都不交了。
从以上实例不难看出,业主不交管理费,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物业管理公司。只要物业管理公司真正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与业主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关系,增加管理费的透明度,管理费的收费问题并非是一个解决不了的难题。(刘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