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次《关于出让支持大型商贸建设等公建项目建设暂行办法》是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中首次对大型公建项目实行特别优惠,它标志着天津市建筑业将朝着完整、均衡的方向发展,也传达出了本市“加快经济调控、放宽投资环境”的建设信息。本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局廉敬民副局长及市建委舒长云副主任进行了采访。
鼓励中心区建大型高层
记者:相对于近几个月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各类建设项目的政策,此次支持大型公建办法的出台与以往有何不同?
廉敬民:本次出台的《办法》与过去最大不同是过去我们的很多支持项目发展的政策都是以政府的行政方式进行的,而这一次是市政府首次采取利用土地价格杠杆来调控房地产业的开发行为,它标志着本市房地产业步入了一个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将来城市的开发和改造将大量利用市场价格来调控,从而促进商贸、工业企业、教育、住宅等各类项目的快速、均衡发展。
记者:对大型公建项目的优惠据说早有准备。
廉敬民:是的,目前本市特别是市中心区,商贸、商务等公建项目严重偏少,公建建筑面积与住宅面积大体上是1:9,而全国这两项建筑之比平均为2:8,因此这次的优惠办法主要是鼓励在市中心区开发大型高档的商业、酒店、宾馆、金融、办公(写字楼)等公建项目,以达到2:8的目标要求,使城市发展趋于均衡和完整。
记者:《办法》中对容积率为8以上建筑减半收取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这是否意味着鼓励在市中心区开发大型的高层公建项目。
廉敬民:由于过去本市对高层建筑的限制较大,高层建筑比北京、上海等其他大城市少很多,相当于他们的10%,因此经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适量的增加市区内高层建筑,提高容积率,将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同时一定量的高层建筑对美化城市天际线和城市轮廓也是必不可少的。
放宽投资环境吸引外资
记者:日前国家计委公布了取消城市一些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等五大类行政审批事项,这次《办法》的公布是否意味着本市开发建设职能部门在放宽投资环境方面迅速作出了反应?
舒长云:是的,本次《办法》的出台比预计的要快,而且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下一步建委将在简化审批续、鼓励滨海新区发展、提高办公效率等各方面进行研究落实,公布有关促进发展的政策,而且力度很大,可能要比其他城市更大。
记者:本次地价优惠办法的实施是否会促使本地房地产企业转入公建项目的建设?
舒长云:由于目前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和资金力量还不足,短期内大量投入不太可能,本次《办法》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优惠的价格和宽松的环境来吸引外资的加盟,我们下一步仍要在招商引资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好加入WTO给天津带来的发展契机,使天津房地产业的发展真正起到带动经济发展的目的。(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