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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总队出面协调
编辑同志:
我们是南开区咸阳路与汾水道交口天泰小区的居民。该小区已经建成三四年了。小区有些居民的汽车原来存在小区内,由于不利于小区的防火和居民的出入等,近日小区物业部门连同派出所下令将汽车存往别处,引起有的车主的反感。有些车主不将车停在存车处,而是将车随意停在小区大门口和人行道上,最多时达三四十辆。我们认为,这存在着极大的隐患。此种情况已经持续一个多月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天泰小区居民)
附记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收到来信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经查,信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居民入住天泰小区以来,有机动车的居民将车停放在小区内,造成无车居民意见强烈。后经无车居民反映,由南开区消防支队、公安南开分局长虹街派出所、长虹街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天泰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于2001年7月16日联合下发“各种汽车一律不准停放在小区内”的联合通告,造成有车居民与无车居民矛盾加深。“联合通告”发布后,由于四个单位未妥善处理好车辆存放问题,使得有车居民反响强烈,便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前及树林里,这样又造成无车居民有意见,双方矛盾加深。据公安交警总队介绍,日前,该局有关部门会同南开支队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第一,建议天泰小区物业公司到交管局设施处购置“禁止停放车辆标志牌”,并由物业小区保安人员负责其门前的停车秩序。物业公司的魏经理已同意认可,并表示立即办理。第二,将继续建议该物业公司在其小区内有条件的地面划出机动车停车方位线,便于业主停车,该公司表示考虑。第三,责成交警红旗路大队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力度,加强管理。(高小妹 王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