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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大量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的“半截子”工程(烂尾楼),将有望得到根治,昨日,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烂尾楼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防止和处置停工工程暂行规定》已经成都市政府第69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拟于12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该《暂行规定》,为遏制烂尾楼的源头,要求建设项目建立资本金制度。停工工程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实施处置的,由市、区(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处置。对有停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停工工程未复工或未处置完毕前不得申请审批新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或以其他形式购买建设用地。对有停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停工工程未复工或未处置完毕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建设项目。(吴余 章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