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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你真的保护不了我?
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在11月22日看到市场报刊登《寻求保护为何这样难》一文的编者按就“谁来维护购房者权益”的问题,引起一场讨论,我认为很有必要。目前媒体上关于房地产的投诉大多是关于房屋质量的。对于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恶劣服务等的关注还不够。在此我想借贵报反映一下我在购买嘉润花园过程中的遭遇。
我于2000年11月底买了嘉润花园一套公寓。从那时到现在共10个月当中,我曾有数次与他们打交道。他们的态度由冷淡,到冷言冷语,傲慢,蛮横,欺骗直至最后谩骂,甚至以武力相威胁。
本人于8月上旬收到书面通知,让8月17日前往办理入住手续,我非常高兴。办理入住是一件高兴的事。不巧的是,8月16日下午,我出差回京后,发现第二天(即17日)日程非常满,实在脱不开身。
于是,17日上午本人传真书面申请给嘉润交房部柳某(女),讲述了自己的难处。刚开始她还算客气,同意我18日早晨前往。我非常高兴,立刻通知律师约定时间一同前往。
谁知不久她打电话来又说不行,说物业不同意,让我8月19日去,或者9月1日之后再去。在之后与柳的通话中,我详细讲了自己的难处。柳正要说什么,一个蛮横的女人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甭答理她,甭跟她废话,这是我们内部事务”。柳果然断然拒绝解释什么,态度也开始生硬起来,三言两语挂断我的电话。
我很气愤,然而,无奈的是,房子已买了,我还是希望早日去办理入住。当天中午(17日),我再次发书面传真希望回国后立刻前往办理手续,即8月25日或26日。下午,柳回答“不行!”一定要9月1日以后。我不明白从8月25日到9月1日总共7天时间,为什么就不能加进我一个人?我感到她们有点故意找别扭,所以提出9月1日已超出合同规定交房日期,是否算违约。几小时后,柳来电说:你8月31日来吧。我想,既然她们这么注重日期安排,就提出让她发个传真作为办入住时的凭据,以免到时候办不了。她断然拒绝,态度极为蛮横恶劣。
虽然很生气,本人还是强忍不满于9月1日前到嘉润办理手续,没想到接待人员还是柳某。她拿出几份表格让我签字,包括授权书、收房证明、物业管理公约等。我先生提出要先看合同规定的交房手续,她说等会儿再出示。于是,我签了字。接着,她催着交钱。我们提出质疑,要求先看房子,再交物业费,她坚持不答应。
我们再次提出查看合同规定的交房手续(公章)。她拿了几份文件,我们发现不全,没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重要文件,是有关房屋质量是否达标问题。问柳某,她说没办完,被大学生运动会耽误了。我们让她出示书面证明,因文件不全,当日他们未能提供必要文件,以便改日再来,她蛮横拒绝。我们提出这是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要索赔。她蛮横地说:反正现在没有办完,我们绝不出书面证明,将来文件办下来日期也是8月31日以前。你们今天愿意办就办,不愿意办就走。
我们感到被“耍”了,决定停止办手续。临走前,我认为既然今天停办了,我已签字的文件就得作废。我们向柳某要回我已签字的文件,她拒绝。我们退一步,要复印件,她又拒绝。这时,我已忍无可忍,将文件夺回。柳某挡住去路,不让带走,让撕毁。我同意。在撕毁的过程中,我忍不住大声投诉她们的蛮横恶霸态度“太差劲”,大呼上当受骗。
这时候,忽然从里面房间走出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中年女人。我再次问柳某垃圾箱在哪里,以扔碎纸,或者扔进马桶冲走也行。柳某仍不答,我只好扔在地上。
中年女人忽然变成疯子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就开始歇斯底里地骂我,对我进行种种人格侮辱的辱骂,并要冲上来扭打。我莫名其妙受此侮辱,只好离开。我反复回想整个过程,精神受到极大伤害。现在看到嘉润花园的楼都觉得恐怖,见到嘉润花园的广告就觉得恶心,我无法想象将来能在这里愉快地生活。至今,我根本没心情再走进嘉润花园。按照合同规定,他们已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并有义务在文件齐全后再次通知我前往办理。
可是,最近一位姓刘的经理在电话中矢口否认9月1日未能提供必要文件,也矢口否认9月1日柳某曾说过手续不全。他说,《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办好的日期是8月30日,说我没有证据,就无法向他们索赔。看来全是阴谋策划好的!
在事后,我曾问过一位身为律师的住户(嘉润花园C座),他说,他的房子推迟3个月才拿到,一点赔偿没有。我问他为什么不打官司,他一句话充满无奈:“现在的法律漏洞很多,保护不了像你我这样的普通消费者,你打不赢。”
我实在弄不懂,在这些不讲诚信、态度恶劣的发展商面前,消费者似乎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谁能保护我们购房者的利益?(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