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财产抵押担保:买房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经贷款行认可的、能够进行抵押登记的买房贷款人所购房屋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的担保。买房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财产质押担保:买房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贷款行认可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作为质押权利的担保,包括1999年以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单位定期存单、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例如:买房贷款人所在的单位或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商)或自然人(买房贷款人的亲属或朋友)为买房贷款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在贷款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抵押物财产保险:由于买房贷款人多数是用贷款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所以又被人们称为房屋险,它是针对所购房屋安全的财产险,一旦贷款所购房屋遭受火灾、爆炸、暴风、暴雨等袭击发生事故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
抵押住房投保的房屋险费(P)=保险金额(S)×年费率(L)×换算现值系数(F)
换算现值系数(F)的计算公式为:F=(1-Vn)/(i×V),其中:i为年利率,V为1/(1+i),n为保险期限年数
保险金额(S)不能低于贷款本息,由于保险期限较长,利息因素会导致保险费在不同年度内的价值出现差异。
贷款信用保险:是为防范买房人因人身意外或失业时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而设的险种,所以又被人们称为人身险,一旦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高度残疾而无法偿还购房贷款,或投保人因个人无法抗拒的原因失业达一定时间以上,以致无法偿还购房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偿还出险后尚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人身险费=保险金额×(主险保险费率+失业保险) (刘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