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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七处房地产被市消协曝光的报道,一经披露,随即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许多消费者给编辑部打来电话,呼吁尽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的消费政策;而市消协也对现阶段其对房地产业的监督功能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反响”
■消费者惊呼要警惕
记者来到报社后,就接到一位姓李的女士打来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她刚刚交两万元定金定下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就位于被曝光的7处房产中的其中一处。她昨天看到晨报报道后,深感要慎重考虑一下。
一些正在满北京城挑选房子的消费者在看到报道后,也惊呼要警惕。“现在房地产开发商的售楼陷阱太多了,简直是让你防不胜防,特别是在合同和宣传上。有的合同表面上没有问题,但一细看,却能发现其中对消费者的权利和开发商的义务方面的条款少得可怜。”刚刚才在通州买了一套商品房的李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网上评论纷至沓来
七大房产被曝光的消息引得网友的评论纷至沓来,大有不吐不快的意思。在新浪网,一位网名为“二郎神3000”的网友认为:“政府应当立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不能只提醒消费者注意! ”
除了著名的门户网站之外,许多房地产的专业网站也纷纷转载,并有不少网友发表评论。
■消协又接受不少投诉
市消协的投诉电话62241234的铃声,从昨天早上开始就没有停过。记者下午打电话采访时,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已经接到数十个投诉与咨询电话,并接待了二三十个上门的消费者。他们或是来咨询这些楼盘被曝光的详细原因,或是因为自己也遭遇到了与侵权事实相同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要求一些投诉的消费者把具体材料传真或改天送过来,以便下一步作调查时详细核实。
“反思”
■《投诉披露制度》能成治病良药吗?
此次消协曝光7家房地产公司,是他们第二次启动《投诉披露制度》。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投诉披露制度》是依据《消法》赋予消协的职能、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与《消法》原则相悖的行业规定;医疗服务中的医疗差错、服务态度、药品价格、药品质量及计量、医疗器械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电信、铁路、交通、航空、银行、保险、教育、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行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或行业制定的具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内容的格式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所管理的经营者实施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包庇、纵容等严重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会被予以披露。
这一政策有效吗?市消协负责人透露,此前市消协首次启动《投诉披露制度》时曝光了3家房地产公司,现在均已有了下文:鹏润家园已和业主握手言欢、长城房地产公司正与业主对簿公堂、怡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处罚数百万元。 这些都能说明《投诉披露制度》还是发挥了作用。但他同时表示,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仅靠这个制度是不够的,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各个行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力度,这样才能标本兼治。(郭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