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不少读者来电来信咨询,买了商品房,如何办理产权证?笔者特意请教了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有关人士。
一、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1.购房者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华侨路35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按法律规定向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2.房地产交易市场受理购房人交易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手续。购房者凭交易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费收费收据,三天后到市产权处(华侨路52号)申请房屋产权登记。
3.产权监理处受理登记申请以后,要进行房产测量、审核权属、核准登记、缮制权证。经过以上几项程序之后,由产权监理处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时限
购房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要提交商品房买卖契约、商品房销售发票、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购房者是本幢房屋第一户申请产权登记的,则还需提交转让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如购房者因故不能亲自申请产权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登记,代办人要提交购房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境外人士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只要购房者按照规定,提交的书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产权监理处在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就会核准产权登记,并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屋所有证。(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