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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签合同时提醒你一定要牢记:
1、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一证两书:《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交房一定要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B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基本内容: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对销售房屋的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向购房者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
《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广州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