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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购买了一件商品,或做了一个交易,如果存在不公正,常常有一方,尤其是买方有被“蒙”或“骗”的感觉。严重的欺骗便会诉诸法律。其实,造成“蒙骗”的根源就是一方传递给另一方的信息是虚伪的,不真实的,也就是非对称信息。
所谓“非对称市场”是指在现实中存在着许多具有非对称信息特征的市场。比如一方拥有更多信息,甚至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信息,而另一方却不掌握这些信息,从信息角度看,他们的地位是不对称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低的、劣的商品取代优良商品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公正的交易和造成资源的浪费。
非对称信息市场理论的提出是今年10月11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位经济学家,他们分别是来自加州大学的乔治·阿克罗夫教授、斯坦福大学的马歇尔·斯本斯教授和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教授,他们从70年代起分别从二手车市场(阿克罗夫)、劳动力市场(斯本斯)和保险及信贷市场(斯蒂格里茨)分析入手研究非对称信息的市场理论,并作出了突出成就。显然,他们的理论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汽车或家电拿去维修或保养,修理商并不让我们看到完整的修理保养过程,是否真的给我们换上了新配件或保养到位,消费者心里会犯嘀咕,这就涉及到信息的非对称性。从信息角度看,他们的地位是不对称的,比如修理商比客户更清楚修理和保养的情况;借款人比银行更了解自己的还贷能力;经理比股东更清楚企业的生产、市场和利润状况。
由此笔者想到了房地产市场。商品房是大宗的商品交易,而商品房的优劣常常从表面根本看不出来,也许营销商不如开发商清楚,而开发商不如建造商清楚。而现实是,营销商为了推动销售,常常把并不真实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购买者只能通过销售商提供的信息来决定购买行为,因此可能会导致纠纷,这一问题正成为社会问题。诚然,作为商品房的建造,其整个过程是繁杂的,购买者无法真切了解和看到房屋建造的全过程,为此,作为经销商首先是掌握最准确的信息,在向消费者传播反馈信息时有义务使信息真实可靠。在可能的情况下,开发商、建造商可以公开自己的产品建造过程,行业生产方整体也可以广泛地开展消费社会教育,并在市场逐步成熟的情况下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的信息占有量。只有信息对称,交易才公平,买卖才合理,市场才能规范。(天津日报楼市专刊 马慧芳 王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