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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新建住宅质量验收实行重大改革——从今年起所有新建住宅政府将不再进行竣工验收,而改用备案制代替:即开发商将楼房质量报告交给政府部门备案,出了问题政府以此为据对开发商进行处理。
实行备案制是当今国际通行的政府监管制度。由政府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并在工程质量报告上签字,出了问题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目前市场经济已不相适应。实行备案制度让政府从繁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谁造房子谁负责,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政府就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有可能真正站在了没有利益关系的裁判员的位置上,对质量问题进行公正的评判。
有关人士指出,实行备案制度之后,虽然房子从头到尾由开发商说了算,但政府对住宅质量问题并不就此撒手不管,上海市建委仍是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仍将负责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仍将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此外,政府还将根据开发商是住宅建设第一责任人原则,有权将不讲信用的开发商列入黑名单,并将其驱逐出上海市建筑市场。(陈发春 尹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