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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应当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对新房进行验收。那么,验收应从哪几人方面入手?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栏将提供一些建设,希望会对购房者有所帮助。
以正式办理入住手续前,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取查阅《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以及到现场勘察验收。《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质监站是政府专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把关的部门。
如果开发商竣工建成的楼盘没有《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证明该楼盘是不合格的。接国家建设部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小区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如果购房者对开发商出示的《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有疑问,可以到颁发证书的单位、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所属的各级质监站查询、核实。
在上海,住宅交付使用前还须具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该证书是由住宅发展局颁发的,开发商如果没有此证,购房者也有权拒绝接收房屋。
1. 房屋面积
购房者所购住房的面积应以当地测绘部门的正式测绘报告为准。购房者主要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差异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则按合同规定的差异处理办法执行,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购房者也可以取消合同或要求开发商赔偿。此外,购房者对实测面积有疑问的,也可要求重新测量。消费者自行验收测量时,应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颁年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摊规则》进行,当然这只能使购房自已做到心中有底,要使测量结果有法律效力,必须是由国家规定的测绘部门测绘的。
商品房在实际销售时是按"套"或"单元"销售的,其面积是由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组成。套内使用面积一般包括卧室、过道、客厅、厨房、厕所、储藏室等的使用面积之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共用墙与非共用墙两种,共用墙指商品房各套之间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手山墙)等,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指套内各房间的分隔墙,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其中凸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计入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二是套内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购房者所购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加上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为商品房销售面积。
2、主体结构
根据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房屋主体结构应达到下列要求: (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引起地面变形、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2)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产生明显变形;(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
3、外墙
(1)外墙不得渗水,特别是下雨天要注意观察,看有无明显的水印和霉点;(2)外墙不得有较大面积的空鼓、开裂。
4、屋面
(1)各类屋面均需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构、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5、楼地面
(1)面层与基屋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平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如柚木地板)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2)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3)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6、装修
(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装设铁栅栏;(3)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4)门窗玻璃应表面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5)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6)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7)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7、电气
(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管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连成整体并可靠的接地;(2)应按套(单元)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接地装置;(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位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用牢固可靠;(5)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报警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7)配置有空调机、洗衣机、电冰箱、电子热水箱、电子燃气灶、电子监控报警系统的高级住宅,应检查所配电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各类管线是否安全可靠;(8)配置有电话的住宅,应检查电话线路是否如期开通,接听效果是否和谐,电话费用是否已经清缴完毕。
8、水、卫、消防
(1)进出水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产滴漏;(2)应按套(单元)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3)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4)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米,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5)卫生器具应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6)顶楼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7)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9、配套设施及其他
(1)户外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2)房屋入口处必须修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3)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邮电部门的有关规定;(4)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5)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6)单位住宅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7)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合理;(8)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看其是否达到开发商承诺(或购房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会验收后如房屋质量没有什么问题,购房者可当场办理入住手续。如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或者与合同有出入,应尽快提出,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