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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北京楼市在遭受一系列“打击”后,进入了调整期。而就在这时,广州人为激活房地产市场,就购房退个人所得税问题向已经实行了几年购房退税政策(从1998年~2003年)的上海取经,并展开了一场颇为激烈的讨论,参与者有广州和上海两地的一些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作为北京的读者,我们也不妨来关注一下,看看——
正反方一致认为:减轻购房人的负担,同时也给楼市一针强心剂
与会的大部分专家学者对上海的这一做法总体上给予肯定。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减轻了买房人的负担,同时还增强了人们的纳税意识。其中,有一位专家说,他也是这个政策的受益者,前两年觉得单位分的房子小,自己又买了一套商品房,按有关条例,每年可补一两万元,很开心。
同时,这项政策对开发商和政府部门也大有好处:一是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是地方财政收入也不会减少,因为由此带来的房地产交易的活跃,还有买房时的营业税、教育附加费、契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增加了。政府放弃一部分收入,但会得到另外更大的一块;三是带动了商业交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四是促进了税务管理的规范,退税要交税票,上海叫缴款书,是完税的凭证,此前我们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是没凭证发的,这样有利于对征税纳税的管理。
如果政府能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等方式来调控市场,不但能直接帮助消费者提前实现买房梦想,同时还能间接地激活二手楼市,催化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复苏步伐,对盘活空置房产,促进整体经济发展和增加国家税收等方面都大有益处。从表面看来,地方财政因此减少了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但另一方面,房地产商因为市场的发展,加大了住房的销售量,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上缴也会因此而增加。
背景:
据统计,上海1998年房地产空置率较高,每年新建住宅大于销售,但从1999年开始,销售回暖,据说每天成交七八百套。应该讲这个政策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在这一政策的刺激下,不光是上海人,连外地人、外国人也纷纷到上海投资地产。
反方:应该对“退税”加“注脚”,别让它成为“富人政策”
与会专家觉得上海的做法在具体执行中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部分与会者尖锐地提出,这一政策是不是只对富人有利?个人所得税开征的重要目的就是调控收入,而且主要是调控高收入者。现在买房要退税,这和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最初意义是不是有点违背?现在还有很多人住房困难,我们主要帮的是哪些人?还有,这个政策没规定是仅限于住房,有钱人买几套房出租做生意,还可退税,很合算。
应该讲这种做法对有钱人有刺激作用,但对低收入者起不到作用,而现在最需要房子的人恰恰是低收入者。低收入者交税少,退的也少,有的肯定拿不到退税。建议一户人家只能有一套房享受退税,否则有钱的人一个人买十套八套都退税,等于拿国家的退税炒房产发财致富。政府应该对社会上的低收入者购房时给予一定的补贴。另外,如果有人钻这个政策的空子,拿去炒房,那自然会受到相应制裁。只要在规定的具体细节上做得细一点,考虑得周全一点就行了。
正方:目光要放长远
从短期看,这个做法当然对有钱人有好处,有可能增加社会的不公平。但从长远看,通过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行业,不但增加了一部分人的收入,还使政府增加了另一部分税收,政府也可以拿出更多的钱来建经济适用房。
谁交税多谁就应该享受更多的退税,这也是鼓励人们自觉纳税和增加大众纳税意识的一个举措。如果税交多交少都一个样,那才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