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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十周年”大会上,已经运行了10年的房改办被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取而代之。此间人士认为,此举表明天津市已彻底打破了旧的住房分配体制,房改办作为政府的住房改革机构已完成阶段性历史任务,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新体制已初步建立。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副主任孙华起介绍,天津市住房制度改革自1992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已经历了起步、深化、建制三个阶段,到1999年6月,旧的住房分配体制被彻底打破。10年房改,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提租、出售公有住房、发放租赁债券、建立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等改革,改变了老百姓的住房观念,培育了住房有效需求,加快了住房建设,改善了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如今,天津个人住房消费比例高达98%以上,人均居住面积由10年前的3.7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8.6平方米。
孙华起说,天津市在住房制度改革中,遵循天津的实际情况,着眼于改善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条件,破解了一道道难题,已初步建立起新的住房体制,多次被评为全国房改先进城市。在10年房改中,天津市把房改与城市危陋平房改造结合起来,探索出“货币化还迁安置”办法,不仅改善了城市面貌,也极大了改善了中低收入老百姓的住房状况。同时,天津住宅建设始终与住房供应体系相结合,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主,大力发展住房金融和物业管理,逐步实行货币化分配,目前已有3.5万名职工有了住房补贴,带动个人出资近15亿元。在住房市场化进程中,天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使4879名生活、住房困难的职工住房问题得到解决;89个住宅合作社解决了4万户职工的住房困难。
天津十年房改,不仅改善了老百姓的住房条件,也直接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拉动了经济增长。从1992年到2000年,天津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6.3%,今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已占这个市GDP近5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被列为这个市“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梁正文 夏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