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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报道“首付一万误导购房者”的消息,引起成都市工商局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19)日,消保处就此召集成都媒体,宣布从即日起向虚假房地产广告宣战。
据消保处有关负责人称,近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到类似申诉材料多起,从这些材料可看出,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发布的信息严重失实,致使消费者对商品房的价格、配
套设施等方面内容产生误解。通过对申诉材料分析发现,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首付一万元”的说法,这种广告使众多消费者误以为只需首付1万元即可按揭入住,而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二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期房时,利用效果图、《房屋使用说明书》等,对商品房的室内装修档次、装修用料、厨卫设备、房屋配套设施等作出种种承诺,而在交房时又不能兑现。
消保处有关负责人昨日就此指出,以上部分开发商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即日起将对涉嫌企业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新闻链接首付一万误导购房者
今年8月4日达川人蒲星琳看到成都某房产公司广告:跃式豪宅,首付1万,月供1000余元。8月7日委托朋友到房产公司付首付款1万元,8月15日正式签购房合同时,房产公司又拿出一份补充合同,要求首付款8.8万元,月供1640元,蒲须再补交首付款7.8万元才能入住。蒲认为广告宣传与此不符,提出退房退款,但时至今日,蒲跑了数十次也没退回已交了的1万元。(曹伦 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