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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在一些小区中看到,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防止业主们对小区中的配套设施造成损害,往往在管理宣传上言词冷硬,比如“严禁踩踏,违者罚款”、“严禁堆放杂物,违者后果自负”、“逾期缴费,加罚滞纳金”等等。虽然事情很小,但足以体现物业管理方式上缺少“人情味”。而在另一些小区,同样本着保护小区设施、防止业主不慎破坏的原则,但是,“凄凄青草,踩之何忍”、“美丽小区是我家,爱护环境靠大家”的温馨言辞会使业主自觉地遵守规定,其效果要远远强于前者。
物管公司有了人情味的管理意识只是一方面,它同时亦要求广大住户有相当高的自律性以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尽可能地提高大多数住户自觉地配合物业公司及遵守各项管理措施的意识,这就为物业公司开展有效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业主应该多一些“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