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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凡未设信报箱或信报箱不合格的住宅楼不准出售和入住
“通邮难”是本市众多市民乔迁新居后的一件烦心事,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凡未设信报箱或信报箱不合格的住宅楼将不能通过验收,更不准出售和入住。
这个由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凡没有设计邮政信报箱的住宅楼,若是从去年1月1日开始设计的,必须按有关标准修改设计;若是在今年1月1日至9月1日已竣工交验的,必须补建;自今年9月1日起,本市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时,邮政信报箱的设计施工将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竣工验收内容中;从今年10月份开始,上述四家单位将联合组织对有关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抽查,其中对今年竣工住宅楼工程邮政信报箱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未通过检查的不得出售、入住。
近几年随着市政建设步伐的加大,大批的住宅楼拔地而起,就在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随住宅楼的建成而一步到位时,“通邮”问题却被忽视了。据市邮政管理局的人士介绍,造成百姓通邮难的关键在于居民楼没按规定设信报箱,比如不少楼房没有设置信报箱,部分居民楼仅有几个居民自己简易安装的防盗性极差的信箱;新建居民小区的单元门口多数安装了防盗门,投递人员不能上楼投递,而楼下又没有安装信报箱;有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投递人员只能将信、报送到不怎么负责任的传达室等,这种现象遏制了邮路的畅通。而据市规划委对1999年3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楼进行检查后发现,能够按规范和标准设计邮政通信设施的只占62.9%,有27%的住宅楼既未按规范和标准设计,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来解决居民的通邮问题。对此规划部门发文要求工程的原设计单位要主动按标准补充有关设计。
据介绍,邮政通信设施的建设与更换,政府有关部门、产权单位一个都不能少。按照《邮政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居民住宅应当设置信报箱(包括单元式信报箱和信报间、群、亭),设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者邮政行业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未将信报箱列入设计图纸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居民住宅楼未依照前款规定设置信报箱的,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予以补设并负责维修。但由于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是产权单位只顾眼前利益,认为邮政通信设施可有可无,并不与邮政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使得此项工作发展速度缓慢。为此,有关专家呼吁,应把邮政信报箱的建设作为邮政设施纳入居民区的规划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