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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但到签约时开发商的售楼人员拿出一份事先拟好的合同,声称不能更改,要么签约,要么不买楼。请问开发商的做法对吗?——贾女士
解答:购房者相对于商品房开发商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继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房买卖格式示范文本,并在实际使用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实现对商品房买卖行为的规范和调整。从目前所适用的示范文本来看,其在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面积不符、逾期交房、产权证办理等方面,较之以前的示范文本,加大了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但其无可避免地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正因如此,部分开发商采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减轻或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购房者也同样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故补充协议的签订和修改,就成为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关心的焦点问题。一些热销楼盘的开发商,则更是抱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理,拒绝购房者对其事先拟就的补充协议进行修改。笔者在此,谨就开发商拒绝修改补充协议的情况作一法律上的分析,并阐明几点解决的意见,供购房者参考:
1、开发商拒绝修改补充协议缺乏法律依据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凭借其专业优势,往往通过制定补充协议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合同责任。在购房者提出修改意见时,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往往以补充协议统一制定,不能更改为由拒绝修改。购房者此时剩下的选择只有两种:放弃购房或接受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开发商拒绝修改补充协议的行为,实质是以其优势地位迫使购房者接受内容有利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活动,作为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购房者与开发商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则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据此,购房者完全享有修改补充协议的法定权利,但对于开发商坚决拒绝修改的,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制约。
作为购房者,面临此种情况时,首先要判断这是否是开发商进行合同谈判的一种策略。但购房者必须要明确自己对补充协议享有修改权,与开发商据理力争,才能不被开发商说服而接受未修改的补充协议;其次,如果开发商坚决拒绝修改补充协议,除非购房者对开发商有足够的信任和对补充协议的条款有足够的认识,否则建议购房者慎重签订补充协议,以免为将来埋下纠纷的隐患。
二、在开发商同意修改补充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多数购房者选择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但是否能取得银行贷款,取决于开发商与银行之间是否有贷款合作协议,及购房者的资信是否符合银行贷款的审查条件。建议购房者在补充协议中对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对房款支付的具体方式或赋予购房者解约权作出补充,以免因银行贷款不能取得而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或引致不必要的纠纷。
2、在产权证的办理上,目前均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仅有一个“规定期限内”的模糊约定。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期取得房屋产权证,是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实现对房屋处分并取得收益等民事活动的重要凭据。建议购房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督促开发商加快办理,降低风险。
3、对开发商在广告宣传或楼书中明示的事项,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将该等事项写入合同。购房者对一个楼盘所产生的购房意图,往往来源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楼书,而开发商通常明确说明注明的事项要以合同约定为准。购房者如未能将广告宣传或楼书中的注明事项添加到补充协议中,使之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在购房者发现不符之处时,该等注明事项将不会对开发商形成法律上的约束力。
以上是对购房过程中遇到的某一方面问题所作的简要分析,具体到每套商品房的买卖,还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