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会议上,孙华起局长在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后,围绕深化房改、培育有效需求、加快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激活住房市场等方面布置了今年的工作。今年计划销售商品房700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40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365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58万平方米,危陋房拆迁130万平方米。为保证销售计划实施,房管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优化交易环境,促进梯次消费。还对改进产权证的发放、物业管理规范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改善办法。
出台5项立法政策?
面对住房销售和管理及物业市场急迫解决的问题,今年将出台5项立法政策,1个补充完善法规,清理废除有关违反入世规则的法规文件。内容包括:《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天津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补充完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法规。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为避免交易合同纠纷,解决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将严格规范商品房、私房交易等合同文本,推行房地产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完善私房交易、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合同文本,规范合同文本以外补充协议内容,维护交易双方合法利益。
修改完善商品房交易合同,购房合同要明确产权发证时限,对限期不办初始登记的开发企业,给予吊销售房许可证、停止年检、不予办理新开发项目售房许可证审批等处罚。对违规售房、中介机构不规范、办证慢、公积金贷款慢、服务不到位及房屋私拆乱改、随意剔凿、超载安装、搭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增大二三级市场交易空间
为改善交易环境,今年将改造中介小店“破、旧、乱”面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信息发布,使之逐步纳入连锁经营轨道。要调整交易网点布局,打破区域封锁、垄断,拆除市场壁垒,实现住房市场信息共享,实现连锁经营。
将通过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鼓励群众“卖旧买新、卖小买大”,加快改善居住条件。扩大二手房、空置房、尾房、存量房交易。通过引进、鼓励自办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信息、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充分发挥中介服务在住房交易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津房价格交易指数体系,市和区县房管局按照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和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标准,完善住房有形市场功能,通过创新房交会形式发展会展经济、假日经济。针对群众不同需求,采取假日房市、超市、夜市等多种形式,举办空置房、尾房、房屋租赁等专项房交会和拍卖会,“以节造市,以市卖房”。为信誉好、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竞争能力强、重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中介品牌企业,在办理交易、拆迁、抵押、产权登记办证、资质审查等手续时“铺路架桥”,开通 “绿色通道”。继续开展承诺“放心中介”活动。
加快产权证发放
据了解,办证难不但给居民造成很多不便和纠纷,而且也成为二级市场交易的一大障碍,很多打算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房屋的居民,由于一直拿不到产权证而无法进行交易。孙局长指出,今年将强化房地产权属管理、采取市内六区住宅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及计算机网络化介入等措施提高办证效率,加大未登记房屋产权补登力度,力争新建登记当年登记,当年发放,不欠“新账”。
公开物业服务标准
本市今年将从四个方面对物业企业进行规范和扶持。首先将公开物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要量化内容和标准,做到看得见、摸得着,便于群众监督。其次扩大旧区住宅物业管理,从公房租金中提取2%集中用于直管公房旧区物业碎修和管理补贴。第三制定扶持政策,帮助物业企业减负,解决物业企业亏本问题,提高服务水平。第四实行物业管理前移,开展招投标竞争,严格物业企业资质审查,停止规模小、开发企业派生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搞好建管衔接,创造物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降低二手房交易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二手房交易的各项费用合计比商品房各项交易总费高,同时也高于北京、上海等城市二手房总交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市场交易积极性,也是地下交易得以生存的原因之一。这一问题今年将得到解决。孙局长说,今年将统一商品房、私房交易收费,研究制定公房置换与私房交易并轨政策,降低群众住房交易成本。采取出售、出租、转租、入股、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公有非住宅房屋。按照薄利多销的思路,降低入市门槛,让利群众,鼓励住房消费。
扩大住房货币分配实施面
货币分房是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措施,今年将加快职工住房建档步伐,为实施住房货币分配打基础。以企业为重点,扩大住房货币分配实施面,在去年对1.1万职工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让更多的群众受益于房改。组建市、区县廉租房管理机构,建立廉租房管理制度。采取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和减收租金等多种方式,解决1万户生活、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中介必须持证上岗
目前本市中介机构仍存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和收费标准不规范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消费者参加交易的积极性。今年将在去年严加处理两百多家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基础上,严格对咨询、中介等企业的监管,继续实施“放心中介”活动。规范房地产咨询、经营代理、评估等中介行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建立信用等级、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住房市场巡查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完善指导租金价格制度,及时发布市场指导租金,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建立房屋租赁协管机制,打击房屋租赁“地下”交易。(王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