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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规委等有关部门获悉,去年,旧城区有9万多户“老北京”搬进新房。根据最新统计的数字,去年本市危旧房改造量创下了历史新高,预计到2005年完成全市危旧房改造的计划可以如期实现。
据悉,今年市政府计划拆除危旧房84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9万户。其中颇具北京特色、备受国际瞩目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危旧房改造,已经在南池子开始试点,并将制定出相应的拆迁政策。与上述拆迁同步,回龙观后期、北苑北二期、西红门、垡头地区等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区的建设也将加快进度,同时实现房改与经济适用房及住房二、三级市场的互动。
另悉,有关部门还在合理调整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布局,从而使经济适用房增加有效供应,合理控制造价,并且进一步完善销售政策,明确购买条件,更快、更好地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
房产经纪人必须持证上岗
日前,人事部与建设部在共同发布《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今后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为配合《暂行规定》的实施,人事部和建设部还同时发布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部同时发布的《实施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从2002年度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首次于2002年10月份举行。
《住宅法》有望今年出台
据悉,《住宅法》有望今年出台。《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经形成,并征求了有关专家意见,同时借鉴了国外住宅法的一些经验,研究并比较了中外住宅法的异同。另外,就一些《住宅法》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具体的调研工作,建设部也正在会同相关的部门进行研究。
据了解,《住宅法》将保障消费者的房屋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保证居住权,即要保证老百姓的居住权。居者有其屋,虽然收入不同,但都要有房住,这其中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不但涉及到旧城改造、提供什么样的房屋,而且还要保证住房的供应体系等等;二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由此产生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这些权利将如何得到保障等内容会在《住宅法》中得到体现。(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