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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拆迁细则。
自北京市新拆迁管理办法下发后,北京市对新拆迁管理办法在具体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新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这其中,对建筑面积应如何确定,在该实施意见中做出明确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应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进行补偿。另外,拆迁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时还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以实际测量的正式房屋面积为准。
在实施的过程中,对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有多处房屋的应合并计算;同时对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性质应以租赁契约和营业执照为准。同时文件还规定了符合什么条件才为有正式住房以及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拒不搬出拆迁人可强制拆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