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日前出台新政策,对涉及住房建设的十五项行政性收费进行调整,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
据广东省物价局称,基于减轻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负担、扩大内需考虑,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于报建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对于工程定额测定费、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定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鉴证费等七项费用,按照现行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收费。
另外,对于建筑企业管理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公证费,广东省物价局在本次调整中也规定有相应降幅。(刘永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