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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城市”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大中型城市提出的一种新型城建思路,并在实践中收到可观的成效。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城市”的思路正与银行传统的放贷模式发生冲突。
所谓“经营城市”是河南许昌市政府较早提出的概念。其基本思路是,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进行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具体内容包括盘活现有的城市中有收益的项目(如道路管理、公司和广场的经营、乃至收费公厕的经营权,等等),通过拍卖、出租、转让上述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盘活土地存量进行融资;对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制重组,等等。近年来,大连、深圳、贵州的都匀以及许昌等大中城市在这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以许昌为例。许昌位于河南中部,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城,同时也是河南经济发展最快的省辖市之一。“九五”期间,该市的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2.6%,形势喜人。但是,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加之工业基础薄弱,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每年能够用于城市建设的投入有限,城市的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已远远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正是在此背景下,许昌市提出了走“经营城市”之路的设想。市政府副秘书长彭福全先生介绍说:“我们希望‘财政一分不花,城市兴旺发达’,盘活土地资产,靠自己的努力闯出一条城市建设的新路子。”
许昌市提出的设想相当宏伟,他们计划在“十五”期间将现有的城区面积和城市人口从30平方公里、30万人,扩展发展到50-60平方公里和60万人左右,全面改造现有基础设施,新建一批环保设施和新型产业,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国家卫生城、国家优秀旅游城的目标,使中原古城脱胎换骨而成为现代化城市。中共许昌市委书记刘春良认为,许昌“经营城市”的思路是可行的,它体现了一种创新精神,是中西部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城镇建设现代化的新理念,也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艰苦奋斗、自我发展的必由之路。
然而,许昌“经营城市”的设想如今遇到了融资的难题。据测算,按该市规划“十五”期间需要的城建投资总金额将达75亿元,年均需要投入15亿元。如此规模的投资显然无法靠盘活“有收益的项目”来保证,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来解决。但现实的情况是通过银行融资难度太大。
据介绍,“经营城市”最难的是开始阶段。城市要想盘活土地资源,首先要把路修起来,把电力、交通、给水排水、热能、环保等一整套基础设施搞好,这样才能变“生地”为“熟地”,达到“筑巢引凤”的预期目标。可是,从改善基础设施到把“凤”引来,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对银行而言,这样的“项目”看不清楚,还款时间太长,风险太大,因此不肯轻易放贷。即使作为“经营城市”主角的政府方面想搞抵押担保贷款,也是此路不通。因为,一方面,按新担保法规定,政府财政不能出面担保;另一方面,政府手中资源有限,能拿出来作抵押的东西也不多。于是,“经营城市”遇到了融资瓶颈。据透露,许昌市去年费了不少力仅融资7亿多,缺口很大。对此,银行方面表示爱莫能助。他们认为,这7亿多元全都是贷款性投资,银行的风险已经不小了。
面对目前的难点,许昌市的领导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更新观念,放远目光。他们认为,城市建设是个大项目,而且是投资收益率极高的项目。比如,许昌位于“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这两大国家重点工程的途经沿线,战略位置十分独特,仅这两大工程可能带来的相关发展潜力已不可低估。许昌市目前人均居住面积离城镇现代化标准还有相当差距,仅盖房卖房这一块就大有可为。还有人为记者算了一笔帐,地方政府一年可卖1500亩地,按现行地价,还贷后的净收益为6000万,银行贷款实际上是很安全的。
与具体的分析测算相比,观念的更新或许更重要。有人提出,既然银行可以开办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服务,那么,为什么不能开办城市建设的按揭贷款呢?与个人住房相比,城市建设难道不是更大的项目吗?与仅仅从个人手中赚取一点点利息相比,城市发展的潜在收益难道不更值得去追求吗?
城市建设是否可以成为投资项目,银行有没有魄力搞大手笔的“城市建设按揭”,许昌等城市提出的“经营城市”概念将了银行一军。如何在实践中解决这一问题,确实值得研究。(高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