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武汉长江江段是长江中下游最狭窄的江段之一,武汉市也因此屡屡遭到洪水的困扰。1998年的大洪水退后,清理河道、加固江堤成了武汉市上上下下的共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从去年开始有人在河道里盖起了楼房。
“我把长江送给你”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今年才落成的住宅小区——外滩花园的广告词。走进外滩花园的销售部,你还可以看到其他颇能打动人心的广告,比如我家就在岸上住,近水楼台先得鱼。这些广告可不是吹牛,外滩花园的每一个住户,如果你打开窗户的话,都能看到美丽的长江景色。所以,虽然这里的房价每平均米达3000多元,是武汉市最贵的房地产。但是,独特景色,还是让不少武汉人慷慨解囊。可是细心的人们发现,这个小区的位置似乎有点怪,小区的大门怎么是切开长江的防洪墙建成的。而小区的住宅楼更是与众不同了,别的楼都盖在防洪墙外面的市区内,而他们却盖在防洪墙里面的长江河道上,长江原来是这样送给小区的业主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师陈敏说:“武汉市防洪墙是长江干堤,是国家一级堤防。保护着武汉城区里面的汉阳防洪区。它这个建筑物就建到河道里面的江滩上,建在河道内。大家都看到我们的防洪堤比我们的房屋,就是比第一层楼的高度还能高两三米。在大洪水来的时候,这个小区的一楼是要淹没的,要过流的。江滩上这些建筑物就会起阻水的作用,就会影响防洪”。
对于武汉人来说1954年和1998年的两场大洪水都是难以忘怀的,两次洪水期间,洪水的水位都比市区要高出了许多。可以说是靠了全体军民日夜奋战坚守,才使武汉市免除了灭顶之灾。可是1998年大洪水才过了两年,在武汉长江大桥这段江面最狭窄的河道上,就盖起这么一大片商品楼,这商品楼有合法的手续吗?
就此记者采访武汉市鸿亚集团总经理助理张立军。
记者:可以在这个地方建房,所有合法文件都有吗?
张立军:对,对。所有都有。像这样一个地带,没有一个合法的文件,肯定是不能建房。
记者看到了开发商施工许可证等等。
从开发商那里,我们看到,不仅基本建设需要的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他们一应俱全,就连武汉市防汛部门的批文他们也都具备了。可以说从行政审批角度上讲,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开工建设的资格。据了解,小区的主要建筑群是前年动工,去年完工的。可是1998年就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里建筑有碍行洪的建筑物。如果说有的行政部门不知道防洪法,没准批错了,但是水利防汛部门应该知道防洪法,这样批准建房,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记者采访了武汉市水务局河道管理处处长邓楚和。
邓楚和:是这样,按照以前武汉市的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按照武汉市条例规定,由市防汛指挥部,审查防洪的审批意见,送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批后来进行办理。
根据武汉市这个地区性法规,只要河道管理部门和武汉市政府部门批准,在河道里面就可以搭盖房屋的。
但是有了这样的地方性法规,就可以不执行国家的防洪法了吗?
武汉市水利部门虽然依据1984年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批准在长江上建房。但是他们也知道,这个地方性法规和最新颁布的国法冲突,所以报请湖北省水利厅批准。那么湖北省水利厅又凭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批准他们在长江河道上建商品房小区呢?
记者采访了湖北省水利厅水政处处长李树东。
李树东:省里的这个《河道管理实施的办法》有明确规定,我们根据这个条例制定办法,这个办法适用于长江、汉江流经我省的江段。那么这个江段的管理,由省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河道管理,这是第三条规定。这个管理不是抽象的。包括审批管理,审批管理是管理当中一个重要环节。
原来湖北省水利厅这样做,也有一个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据,这就是他们依据的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赋予了湖北省水利厅有行政管理权。但是我们发现,这个管理权有着明确的限制。
湖北省水利厅最终也没能说明这个外滩小区有什么特殊用途,但是他们还是依据特殊用途这一条给予了外滩小区建在长江上的特权。外滩花园取得了关键性水利部门的许可,也取得了武汉市其它行政部门的许可。外滩花园建起来了,别的开发商也把眼光纷纷盯在了长江河道上。这样的趋势,让不少有识之士焦急万分。
记者采访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仁端。
曾仁端:汉阳有这个例子,按照其他的地区,就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建我为什么不能建?因此武昌区、青山区、汉口区,同样去江内到堤内去搞一些建筑群。这样把我们长江武汉段就变窄了,变窄了肯定对疏通洪水是没有好处的。
面对这样的事实,人们不禁要问湖北省水利厅这样审批长江河道的建设项目,真的是合法的吗?我们决定去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咨询此事。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授权管理长江全流域的机构,他们应该最有发言权。
记者采访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江务局局长王生福。
记者: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样的生活小区能建在这个位置上吗?
王生福:不可以建。按照《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的规定,长江外滩要用的话,一般是不允许盖建筑物的。
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我们还了解到,早在1995年,水利部就明确颁发了文件,规定在长江主干道上修建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经过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核批准。
王生福:按照审批程序,可以说它还是不符合程序的。
我们还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长江水利委员会曾经发文制止湖北省水利厅这种越权审批行为,要求外滩花园停止建设。但工程一直没停。
其实在河道上建房隐患重重,除了洪水一来,小区底层被淹外,即使没有洪水,也有很大隐患。
陈敏分析:长江河势非常复杂,有一句话就是说:30年河东、30年河西。尽管现在的主流贴到武昌那边,在我们长江的南岸。但是,过若干年以后,河水也可能返回到北岸来。到那个时候,我们这边的江滩就要受到冲刷,如果在守护不利的情况下,可能这整片滩地都要崩到江里面去。那么就影响到小区的安全。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来临,这片堵水的建筑物,这扒开防洪墙修建的小区大门,又会给堤外的城区带来什么样危害?如果长江沿岸都这么做的话,长江这条母亲河又会是什么样呢?
城市的发展的确需要用地,但是不管这种需要多么迫切,也不应该去打长江河道滩地的主意。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谁都没有权力把长江河道的土地胡乱送人。更何况这种做法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今后的防洪抗洪也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