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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的资料称:从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国土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发现北京市14个区县新增建设用地501宗,而其中违法用地就达233宗,占了46.5%,违法用地面积0.92万亩,其中耕地0.59万亩。北京市规划监察大队仅去年7月份,就发现违法建设工程11处,总面积5511平方米。
人们惊呼:北京违法建设触目惊心!
专家也认为,如果非法建筑得不到清理,在不久的将来,一个由非法建筑构成的北京城市将会出现在世人面前。
首都规划委员会原副总建筑师谢远骥认为,城市规划滞后是造成违法建筑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说,北京市目前已经有了总体规划,而分区的详细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则做得不够细致,所以在执行中就会有一些问题。比如某一片楼实际建设的高度是45米,但控制性规划标高是18米,而新建单位盖楼时当然不同意自己盖的楼是18米,就会找人去做工作,再长到45米,随意性比较大。
谢远骥认为,为了规划的严肃性,在作控制性规划时,应把高度给作出来。这就要求规划要作得详细。作了控制性规划,就要严格按照规划来执行,不能乱改,不能有半点含糊。如果不执行规划,那么规划就等于零,就没有多大意思。规划要严格按照规划法执行,不能太随意。
城市规划确有不完善的地方
从事北京规划工作40多年的老规划工作者、北京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马麟认为,虽然北京市总体规划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它还是基本上适应了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北京市后来作了104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规划。
马麟说,这项工作的难度非常大。比如,一块土地的规划,要标明每块土地的使用性质、容积率、高度、绿化指标等等,这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一方面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涉及的专业也比较复杂——电信要发展成什么样、供电怎么配、交通怎么建等等,这要作大量的社会调查,周期非常长,往往是一个控制性规划作成了,却仍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马麟由此得出结论:第一,在城市规划中,需要对城市规划随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二,立法问题。随着我国政权结构和职能的逐渐完善,城市规划的审批也逐渐完善。开始时,城市规划是由市政府来审定,后来变成政府、人大审定通过,制度慢慢健全起来。
违章建筑后面有“黑手”
专家们认为,在逐渐规范的过程中,也是一个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就像大家都看见的违章建设问题。
有了法,可有些单位不执行,这是利益在作怪。要发展经济,法治法规又不健全,加之有些干部素质不高,导致违章建筑大量出现。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一是宣传教育不够。
马麟认为大量违法建筑基本上是基层部门特别是权力部门在背后搞违法项目。如果没有执法部门撑腰,很难想像有哪一个企业或单位敢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
综合治理才是解决之道
20世纪90年代初的时候,北京兴起了房地产开发热。在一些不是建设用地的土地上,一些单位建了房子,卖了房子。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些中央在京单位也有大量的违法建筑,北京市政府也很难处理。比方说,这次房改政策一出台,一些中央单位在京突击批地,要求建房,北京市规划委能不让这些单位建房吗?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原中国城市设计研究院院长邹德慈认为,目前不少城市特别是一些大城市都存在着违法违章建筑,这些建筑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花大力气去治理和规范。
他认为,出现违章建筑一方面是当事人真的不知道,甚至不了解城市规划法;一方面是一些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明知故违,不把城市规划放在眼里,在利益的驱使下,建了违法建筑;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城市的领导不重视甚至藐视城市规划,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为违法违章建筑大开方便之门。
邹德慈认为,必须重视城市规划,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不可能没有现代化的城市规划。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各级政府及领导要严格遵照城市规划法来行政。执行城市规划法,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法具备法律效力,不管什么人,什么单位,都应该遵守城市规划法。
但是有专家认为,对待破坏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不仅仅用简单的“拆”就能解决,根除破坏城市规划法的深层次问题才是办法。(杨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