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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单位申请上市,10天无答复,直接上市
新华社昨日发表文章称,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司长谢家瑾说,二手房上市要尽快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程序,进一步降低入市“门槛”。那么,广州有没有相应的动作呢?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住宅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雷志炎昨天接受了新快报采访。
曾参加日前召开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会议的雷志炎副主任说,广州为了刺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活跃,将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具体从三方面明确房改房上市办理程序:一是在机关单位,只要申请房改房上市,机关可以取消以前的年限规定,放宽上市门槛;二是对于企业、事业单位这类房改房产权单位来说,只要职工申请将产权房上市,产权单位可以取消服务年限规定,简化相关手续;三是有关办理房改房上市的土地置换金等费用收取也将进一步简化。
雷强调,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向产权单位申请房改房上市的话,产权单位务必在10天内作出相应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个人可直接将房改房上市。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个人可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窗口接受“一条龙”服务,审批手续可在当天一个小时内全部搞定。(杨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