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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典当的现状是知者众、当者少。调查显示,有高达64.6%的人听说过典当,有25.9%的人见到过典当行,但只有9.5%的人表示有过典当行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知者众、当者少”的情况呢?旧观念和面子问题并不是阻碍居民典当的主因。据分析,主要原因是典当行受法规的约束和自身风险控制,接受的典当物品的范围较为狭窄,大多为金银珠宝、家用电器、汽车、收藏品等物品,因其价值不高或批量较少,可融资的金额太小,从而影响居民典当的积极性。
房产典当市场有发展潜力。房产是时下居民所拥有的主要的大宗资产。据调查,现在有22.1%的人首先会想到将房产拿去典当,其次是金银珠宝(17.7%),收藏品(17.2%)等。由此可见,房产典当有着较大的市场需求。但是,由于原有法规没有明确或者说过去没有开放房产典当业务,因此各典当行在经营该项业务时一直抱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典当的条件较为苛刻,如有的典当行要求典当的房屋必须是空置的商品房,并要求典当人提供拥有其他居住地的证明等,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开展。
前不久,全国典当业的主管机关——国家经贸委公布实行了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将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列入典当行的经营范围。该办法出台后,许多典当行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将房产典当作为主要的业务品种;同时对房产典当的正名也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居民利用典当这一便捷的融资工具,来盘活资产、增加收益,房产典当已成为居家投资理财不可或缺的新帮手。
如何办理房产典当?一般房产典当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典当人必须将该房产的所有资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购房发票、房产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完整地交给典当行审核并保管,由典当行实地看房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典当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合同和房产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各项权证后,典当行即可向典当人发放房产典当贷款,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上述所有手续可在若干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办理房产典当时,典当人应注意已经抵押的、被查封的、将要拆迁的房产是不能典当的;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所有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晓晨 漫画/ 小齐)
背景资料
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典当行借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本息,赎回房产的一种融资行为。这里,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收益该房产,而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使用。所以,现在所指的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其内涵与《民法》所定义的房产典当行为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