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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安徽省合肥市政府下发《关于首批取消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结合有关内容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文指出,从2002年2月1日起,取消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审核准入制。
凡合肥市区(含郊区、开发区)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及职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房,只需填写房改房上市交易合同书、家庭住房状况登记表、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申请(审批)书,即可进入市场交易。这一举措的推行,将激活合肥市的二级市场,推动合肥市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王一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