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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穗90%的受访者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次价高
2001年是中国房地产业空前发展的一年。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全面攀升,相关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频频出台,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也开始发育。由于入世为产业发展带来了利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市场依然会总体向好。2002年,市场向理性回归,楼市将拒绝虚幻追求真实,有法律保障的期房承诺才会赢得买家信任。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都是国内房地产开发热点城市。为了能够具体了解京、沪、穗三地房地产的发展走势,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形式成功访问了京沪穗三地的500位公众。消费者最担心物业管理问题
在与购房有关的问题中,消费者最担心的也是最关心的问题是物业管理服务问题(94%)。
在物业管理服务问题方面,调查结果表明,42%的被访者表示“非常不满意”;26%的被访者表示“不满意”;22%的被访者表示满意度一般;8% 被访者表示“比较满意”;只有2%的被访者表示“非常满意”。
被调查者对于物业管理的不满意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点:一、物业公司乱收费(89%);二、房屋出现问题,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81%);三、物业公司的防范管理存在严重问题(74%);四、由于某些住户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不提供服务(67%);五、公用设施不到位(55%);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40%)。研究人员指出,虽然我国房地产发展很快,但物业管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加之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往往出现消费者投诉无门的现象,有关部门的标准虽然出台了,但管理标准却没有细化,使人无所适从,难以操作。虽然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具体的管理标准,但毕竟没有一个参照系数,双方在理解上很难达到一致,在发生纠纷时很难达到统一。
在谈到交纳物业管理费问题时,61%的被访者认为“非常贵”;27%的被访者认为“比较贵”;12%的被访者认为“适中”。
你认为该如何改善物业管理收费?53%的被访者认为物业管理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住户提供服务而发生了成本,当然希望获得合法的利益,关键的问题是要质价相符;26%的被访者认为一定要健全物业管理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不同深度的物业管理,测算不同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档次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价,方便业主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来决定,21%的被访者认为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自觉接受政府、业主和行业组织的监督。
调查结果表明,76%的被访者希望对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重新组合,其中,48%的被访者表示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适应潮流,与国际标准管理接轨;52%的被访者表示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在外部形象上,应该与社会和业主进行娓娓道来的对话,在交流中不断提高信誉度;15%的被访者表示希望邀请著名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做管理公司的股东,以管理公司的发展商的商号命名,发展商控股,在管理业务上完全交给合作方管理,采取著名物业公司做顾问,发展商自己管理的形式,在自己管理的过程中真正引用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先进概念;49%的被访者表示希望采用业主自营式的管理办法,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既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不专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而是由楼房业主委员会积极地参与物业管理。
购房纠纷困扰消费者
“你及家人在购房中是否遇到过一些纠纷呢?”有近9成的人表示或多或少都出现过一些麻烦,即使自己花钱也不是心里很痛快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具体遇到的纠纷有34.5%的人表示自已在购房时遇到实际测量面积与购买的面积不符的情况;29.7%的人表示自己购房后未能按时入住,其原因是开发商延期交房;45.6%的人表示自己买房后,很多方面与开发商以前的保证、承诺不符,如无24小时热水、无24小时保安等;72.5%的人表示自己购房后出现开发商乱收费、多收费等情况。
“如果你遇到了购房纠纷,你是如何解决的?其结果如何?”有22.1%的消费者表示向消协投诉,其中有71.4%的消费者表示经消协调解无效;有10.5%的消费者表示向法院起诉,其中有82.7%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败诉了,有17.3%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胜诉了,但执行很困难或无法执行判决结果;有47.2%的消费者直接找开发商解决,理论;有20.2%的消费者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抵抗。
三城市中有46.5%的消费者认为自己购房时的知情权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