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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开始按新的标准计收住房交易手续费。而早在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已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的买房人和卖房人都不用再交住房买卖手续费,那么,新年里,北京的买房人该如何交住房交易手续费?记者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
■国家计委、建设部通知降低买房手续费
据介绍,1月30日,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的通知》,统一规范了住房交易手续费名称、服务内容及计费方式,并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
按照该《通知》规定,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办理住房交易手续过程中,除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各地住房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
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即所谓的二手房每平方米6元;其中,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即开发商承担,买房人不用交;存量住房——即所谓的二手房则要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用交。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通知》说明,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北京已取消了行政性住房交易手续费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01年北京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中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北京市房屋买卖行政性收费。也就是说,从今年1月1日起,不管买多大平方米的房子,不管买的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买房人和卖房人都不用再交行政性住房买卖手续费。
■北京买房人目前不用交住房买卖手续费
两个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新年里,北京的买房人该如何交房屋买卖手续费?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国土房管局正在和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相关的规定正在研究制定中。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文件中取消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国家计委、建设部这次调整的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北京新的文件出台前,买房人办理产权登记还按照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的规定执行收费,即不用交房屋买卖手续费。
本报将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新的房屋买卖手续费的规定一经制定,本报将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道。(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