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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规定,从1日起,全国各地将开始按新的标准计收住房交易手续费。而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已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北京的买房人和卖房人都不用再交行政性住房买卖手续费。
两个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北京人的买房手续费究竟是降低还是取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国土房管局正在和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相关的规定正在研究制定中。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文件中取消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国家计委、建设部这次调整的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北京新的文件出台前,买房人办理产权登记还按照去年11月19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的规定执行收费,即不用交房屋买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