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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推出“七嘴八舌话物业”栏目,向社会征求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后,即有读者向本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位未署名的读者认为,住宅性质不好认定,不如按服务等级来定收费标准,只要业主能承担,可以选择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一位姓陈的老师希望《条例》能对在物业小区饲养宠物、开设工厂、进行商业活动等行为作出限制规定,并对业主之间的相邻责任作出约定,同时希望物业管理企业能起到协调、制止作用。此外,读者对人大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前,采取广泛征求意见的做法表示赞赏。他们普遍认为,制定《物业管理条例》可使物业管理有法可依,有利于保护物业拥有人的权益。(吕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