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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方指责“为他人作嫁” 经理人执意向外部扩张
企业换帅很正常,但若企业高层集体辞职就不那么正常了。国内最大物业管理公司之一的中海物业管理公司去年底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该公司全部七位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三总师集体辞职,随之而去的还有一大批管理及技术骨干近80人。
“中海物业”在业内名气很响。在去年7月举行的公司成立十周年庆典仪式上,有业内权威专家这样评价:中海物业已经成为中国物业管理的龙头和著名品牌企业,成为国内覆盖地域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物业管理企业之一。那么,在这家企业摸爬滚打7年之久的总经理李立新及其他高层管理者,为什么舍得离开这个刚满10岁、业绩如此优秀的企业呢?
2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的李立新已经相当平静。面对记者的提问,说出了他思考很久的答案。
第一个原因是管理层与投资人经营思想严重背离。成立于1991年、1995年4月注册成为独立法人的中海物业,是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海外”拥有其95%的股权。“中海外”是一家在香港上市、以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工程管理为核心业务的大型中资公司,在地产业名气不小。李立新一直推行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分业经营”,中海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没有局限在控股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上,1996年7月中海物业首次对外承揽业务,后来走出深圳,将业务拓展到北京等大中城市,此时控股方“中海外”对此并不持异议。至去年上半年,中海物业已在全国23个城市签约管理建筑面积达1300万平米的物业,其中,“中海外”作为开发商的只有不到100万平米,占中海物业的总业务量不足10%。由于中海物业已经羽翼丰满,而且已经有了独立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常常成为很多房地产项目营销“招牌”之一,投资方“中海外”因此认为:中海物业应该专门为中海地产服务,中海物业的现行做法是为其他开发商做了“嫁衣”,为中海地产树立了竞争对手。中海物业的管理层认为: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并且也执行了中海外对业务范围的限制:不承接“中海外”所开发项目一公里内的其他物业管理项目;在深圳以外的城市开展业务,也根据不同情况作了业务范围的限定。至于所谓的为竞争对手帮忙,中海物业管理层认为属于主观臆断。
第二个原因是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没有推行下去。注册地在深圳的中海物业,原本属于在香港上市的中海外的资产,需要回购才能进行股份制改造。1998年2月“中海外”决定先回购再进行股份制改造。李立新希望藉此实现股权的多元化,让公司的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也拥有一定的股份。但事与愿违,2001年8月,当“中海外”从香港股市上购回中海物业之后,“中海外”却宣布股份制改造中止。此举对为此付出大量心血的李立新及中海物业管理层打击甚大,这成为高管层集体“出走”的直接诱因。
李立新也承认:“中海外”作为主要投资人和绝对控股股东,对中海物业的经营方向具有不容置疑的“一票否决权”。然而,在“资本”的强大声场之下,李立新等经理人在与投资人经营思路无法调和的情况下,“退局”是必然的、也是无奈的选择。
李立新现在很忙,忙着理顺一家叫作“开元国际”的物业管理公司,这是一个股权分散的民营企业,他要按照自己的思路做大“开元国际”,也要走出深圳,将他的“中海管理模式”推向全国。
中海物业高管层出走事件余波未息,对于进一步的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陈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