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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海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若干规定》后,全装修商品房在本市房地产市场中的比重有所增加。作为一项新事物,全装修房有关合同文本及相应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完全跟上。在此情况下,购房者购买全装修房,应注意关于装修部分的约定。目前,本市全装修房合同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签订:一是沿用“2000版”合同,但在附件三有关装修的部分中详细写入装修的内容、标准等;另一种则是房产商另行提供有关装修标准的附件,供双方协商签订。无论是何种方式, 购房者都应注意以下五点:
一、了解房屋总价中房款与装修款的比例。现行全装修房的定价一般是房款加装修款,购房者应了解总价中装修部分的价格,并根据周边房产价格及开发商提供的装修标准来判断购买全装修房是否划算(据最新数据,目前商品房的装修费标准一般为每平方米800—1200元)。此外,在核价时还应注意装修部分的项目和收费是否存在重叠情况。
二、详细约定装修项目及标准。一般来说,装修项目与标准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权益的保障力度越高。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尽管有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但内容只有简单的外墙、内墙、卫生间等项目,对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施工工艺等诸多细节内容缺乏明确约定无法满足购房者购买全装修房的要求。笔者在此建议购房者应与房产商详细约定装修项目及其标准,对品牌、价格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工艺等作出详细约定。万一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就有据可依。
三、由于多数购房者缺乏装修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房产商提供的装修应达什么标准并不清楚,对此笔者建议购房者参考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或《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这两个文件详细规定了装修的标准。如《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中对卫生洁具的规定是,卫生洁具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渗漏试验。如购房者觉得将这些标准一项项订入合同过于复杂,则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类似“所有装饰装修应不低于《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条款。
四、要考虑装修项目日后需变更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关于这点,购房者可与开发商约定,装修改动需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同时约定工程变更单上须有购房者的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要考虑如出现纠纷应如何解决。根据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装修部分的违约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二是协商处理。如果购房者选择第一种方式的话,则须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避免发生争议时缺乏索赔依据。
总之,购买全装修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装修部分的约定,要多设想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以防患于未然。此外,并非订立了详尽的购房合同,就能保证装修的实际质量。有过装修经验的人都知道,装修中的隐蔽工程完工之后,要检查其质量是相当困难的,而要维修、改建更是麻烦。至于电气线路、燃气管道、通风管道的埋设处理如有不当,更是隐患无穷。类似的情况,在一些改建的、重新包装后推出的全装修房中时有发生,应引起购房者的重视。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购房者最好事先请懂行的人帮忙审看图纸;另外应随时向发展商了解名下单元的装修进度,并经常到现场查看施工情况。虽然此种做法比较吃力,但实际上能做到事先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是避免日后纠纷的最佳良策。 (圣信律师事务所 徐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