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了工作,随时变换自己的住所,这是城市中一群“奥菲斯小姐”的选择。对她们来说,工作的乐趣是无法用一处固定的住所来替代的。上一辈人因为嫌上班地点离家太远而跳槽,对这群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
她们并没能力买房。可她们认为,房子是一种日用品,就像毛巾、牙膏和肥皂。她们宣言:40岁以前别买房,你可以去租房,租到的不仅是房子,还有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
倩在广告公司做策划,毕业6年已换了8次住房。她不喜欢总是呆在同样的地方,跳槽的同时也会搬家。她说:“每次搬家都觉得生活有了崭新的开始,会莫名其妙地兴奋。做策划的,就需要这种兴奋。”不过,她并不是每次搬家都是因为跳槽。有一次,仅仅是知道朋友住的地方楼下有小店饭菜味美而价廉,她就搬过去了。最后,倩特别想租一个大房子,比如五室二厅之类的,把所有要好的同事、朋友邀请过来一起住。大家随心所欲地玩,无所谓是不是自己的房间,还可以在一起聊所有大家感兴趣的话题。“自从我开始租房,搬家,我就发现自己的思路比以前活跃多了,真是‘形式决定内容’啊!”
宇又要搬家了,新房离旧居车程只有5分钟。“这样离公司更近点儿。”支着墨镜,背着硕大的背包,宇一脸笑容。包里是她的衣服,也是她全部的行李。几个月以前她独自从上海到杭州工作。她在上海住了4年,换了5个住所。不管到哪里,背包是她惟一的行李。搬家对她来说,简单得就像出门上超市。
“我在哪儿,家就在哪儿。”宇一点不觉得租来的房子和家有什么区别。从19岁上大学开始,她差不多每隔一年就要搬一次家。她喜欢那种飘游的感觉,因为陌生的环境总能让她找到新鲜的东西。“不管到哪里,只要我还能找到自己就行啦!”乐观的宇喜欢宽敞的房子,“一定要有很大的窗户,可以照进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