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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几块草皮就叫“花园”,围一小块空地就号称“广场”。针对不少房地产商夸大其辞的不实宣传,长沙规划局日前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花园”、“广场”、“小区”等字词的使用,杜绝城市居民小区绿化过程中的“缩水”行为。
近年来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渐热,部分开发商为了招徕顾客,动不动就冠以“花园”、“广场”的美称。有的开发商在项目实施之前还打出广告,许诺小区绿地面积将达到40%以上,而实际上,小区建成以后,往往名不符实。
为了杜绝房地产开发中的这种“缩水”现象,自2000年起,长沙市规划局就开始责令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花园”和“广场”改换名称。今年,长沙市规划局将对带有这些字样的项目进一步严格审查。在今后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花园”的绿化率必须达到50%以上,并有一块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广场”必须有1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作为绿化和硬地,并免费对公众使用;“小区”的用地面积必须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并有小学、幼儿园等配套服务设施和一块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据了解,长沙目前人均城市绿地只有7平方米,尚低于国家最低标准人均9平方米。对此,长沙市规划部门表示,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将是今后长沙城市规划建设的重点。在今后3年内,长沙市的城市绿化目标为,基本实现每500米以内有一块绿地,全市每年增加绿地50万平方米以上。(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