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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房最怕吃了“哑巴亏”还无处维权,上海决心对买房违规行为动真格。日前,市房产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买房订金多收的一定要退还,若购房者单方面违约,房产商也只能留取相当于房价千分之五的订金,多收部分必须退还;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多退少补要合情合理;违规者将被列入市场交易“黑名单”。
定金、订金一字差万金
定金、订金一字之别差万金,去年3月初,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对商品房的预订行为有了明确规定,订金数额不应超过房款总价的千分之五,这里的“订”不是“定”,仅仅是预订的意思,但有些开发商却置若罔闻,照样自行设价,诱导购房者在签《认购书》时,收取2万、5万元甚至更多的“定”金而非“订”金,一旦发生纠纷,称其在认购书上已写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未签预售合同,定金均不予退还。
上海市房产投诉中心候树军主任表示,现在起,只要购房时发生订金纠纷的,市房土局都会支持购房者的正当要求,讨还“定”金。
面积多退少补要合情合理
同样,房子卖得太火,一些开发商就在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上开始“捣浆糊”,短斤缺两多不退少不补,不怕你不买。其实,这也是在2000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中,最容易引起双方争议的一条,当实测面积大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无须补差价;反之,购房者有权选择在签《房屋交接书》时或之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但应退还实测面积小于暂测面积部分的房价差。对此,市房产投诉中心的说法是,多出的面积要合情合理,如增加部分应该是套内面积,购房者确实可得到实惠的;但如是公共面积部分,开发商不可多收,反之,少了都应该退还购房者。(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