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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长李盛霖
1992年1月1日,天津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十年来,天津住房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下,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十年房改,改变了人们的住房观念,加快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了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拉动了经济增长。古人讲,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必先安居,安居才能乐业。这些年,天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同时,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分不开的。
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进入新的世纪,面对新的形式,房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坚持观念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加快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