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从1992年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近10年努力,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到2001年底止,全省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50万,实际建立职工人数为319万(含封存职工约60万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为91%,住房公积金年度实际汇缴率为74%,全省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8亿元,归集余额为140亿元;全省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8亿元,购买国债余额为9.8亿元,违规挪用的住房公积金除28万元正在通过法院追讨外,其余已全部收回,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由年初的5.4亿元下降至0.8亿元;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70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50%,逾期贷款为587万元,逾期率仅为0.08%;到2001年10月底,全省“中心”未分配的增值收益余额1.7亿元,风险准备金额3.5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余额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