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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的司长谢家谨女士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物业管理方面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现在法制不健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双方的权责利益不太清楚,同时他们签订的合同可能也不是非常健全,所以出现问题很难处理;二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不规范,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只收费不服务,或者说多收费少服务,侵害了消费者也就是业主的权益;第三个就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消费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有一些业主只愿意付非常少的物业管理费,却希望得到最好的物业服务,这就给物业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