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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法国政府把抓好住房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的大事来抓,通过综合运用补贴、税收、金融、保险、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鼓励中高收入家庭买房,帮助低收入家庭租房,比较好地解决了各种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其具体做法如下:
实行住房补贴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法国造成很大破坏,大量住房被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国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住房重建,并成立低租金住房建设机构,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把补贴的重点从低租金转为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凡是收入水平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都可以获得住房补贴。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法国政府在住房税收方面主要实行以下四种优惠办法1.住房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2.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作为支出,从所得税税基中扣除。3.私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征所得税。4.降低出租住房建设增值税。采取多种金融措施为鼓励中高收入者自己买房,法国政府采取多种政策,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发放住房贷款。其种类有三种:市场利率贷款、住房储蓄贷款和零利率贷款。市场利率贷款是金融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贷款的利率、期限、首付款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政府不加干涉。住房储蓄贷款是利用住房储蓄发放的贷款,住房储蓄帐户最低存款为750法郎,最高为10万法郎,最短存期18个月,存款利率2.25%,其中银行支付1.5%,国家奖励0.75%,贷款利率3%,最高贷款额15万法郎,零利率贷款则根据申请人的收入、子女和购房地点确定,凡是月收入不超过2万法郎的家庭,都可申请零利率贷款。但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住房价格的20%。贷款期限与家庭收入成反比,收入越高,贷款期限越短;收入越低,贷款期限越长,一般最短期为7年,而最长期则为17年。
引入人寿保险制度由于住房贷款期限一般都在15-20年之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难免会碰到一些诸如通货膨胀,职工失业、残废、死亡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借款人丧失还贷能力的事,这样就使贷款银行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为了把这种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法国政府在住房金融中还引入了人寿保险制度,即借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必须同时购买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单,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残废、死亡而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剩余的全部贷款。保险公司同时还提供附加失业保险,借款人在失业后由保险公司承担18个月的偿还贷款责任。
实施住房担保政策法国于1993年建立了住房担保基金,该基金由政府和发放零利率贷款的银行共同出资组成,所有发放零利率贷款的银行都必须参加,并成为基金股东。政府不作为基金股东,但向基金提供反担保,当担保基金破产时,政府负责偿还基金担保的债务。这种住房担保基金主要是向使用零利率贷款的借款人提供担保。
除了上述政策工具外,法国政府还着重发展全国的住房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了全国的住房信息中心向公众免费提供有关住房方面的信息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法律、税收、贷款等方面的咨询,便于让购房者及时了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