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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对于房地产界来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暂且不论销售情况如何,仅就屡屡见报的大小楼市纠纷,我们便不难看出,这一年楼市的热闹程度绝非一般。甚至,有媒体将2001年喻为“商品房的投诉年”。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处得到这样的一组数据:1998年我国的商品房投诉事件有17662起,1999年为21235起,2000年为22179起,2001年为25116起,其中2001年商品房投诉较2000年上升了13.2%。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的王前虎主任介绍,商品房投诉事件在我国一直居高不下,主要涉及到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体投诉多。二是由房屋质量侵权造成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半数以上。三是合同违约引发争议。四是广告失实,误导消费。五是违法售房欺骗消费者。六是物业公司乱收费、服务差。如今的房子是越盖越多,可我们从中也发现伴随着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近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的日益增强。
随着我国福利分房时代的告终,房地产市场已经步入了个人消费时代,商品房已然成为大多数家庭首选的大件消费品。可对这个大件消费品,许多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并不高,侵害消费者和业主合法权益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人们时常会在各种媒体上见到诸如这样的消息:某某项目的业主状告某某开发商;在展会上,某项目的展位被愤怒的消费者围攻;某开发商殴打业主。就在前些日子,北京市还发生了“鹏润家园打人事件”的丑闻。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的结果显示,在商品房投诉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一、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房屋渗水、隔层偷工减料、管道漏水等。二、开发经销商市场行为不规范,设置购房陷阱。许多开发商证件不齐、手续不全,甚至在一证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敢开发售房;有的开发商使用不规范的格式合同,不遵守承诺,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和相关设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三、物业管理混乱,纠纷不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服务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甚至殴打辱骂消费者的事情也屡有发生。四、相关法律不健全,开发商采取不配合的态度致使问题难以解决。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一些开发商在发生纠纷后,利用各种关系为解决纠纷设置障碍。2001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投诉披露制度”,两次就先后披露了10家存在问题的开发商。面对这许许多多的问题,老百姓在买房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呢?有关专家指出:“首先要采用信誉好的开发商,对开发商要有个主体认可;第二,不要轻信广告上的花言巧语,要实地查看,多关注房屋的质量,不要轻易签购房协议;第三,尽量不买期房,买现房;第四,在买房时要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证件(五证两书),警惕骗购、骗售行为;第五,如可能,请知名的业内人士做参谋;第六,签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的条例,将赔偿条例写清楚。
如今,不仅消费者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许多开发商也开始意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一项重要手段,因为老百姓在选房过程中渐渐开始选择一些信誉相对较好的开发商,这自然就会促进开发商注重自己的形象,要真正把消费者当作服务的对象,这样就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运行。 (王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