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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姚运德向记者介绍说,这次《条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修改。
第一是“住房委员会决策”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要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代表为主,这样更能够体现广大缴存人的利益。
第二是对管理的机构,也就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和强化,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是在原来同级监督的基础上,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
第四就是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姚副司长最后说,这次修改条例当中对老百姓贷款、抵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产权部门要进行“一条龙”服务,以便更好地解决服务问题。降低贷款的必要收费,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门槛降下来;通过这次对《条例》的修改,使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