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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货币化分配全面进入实质阶段。在经过大量调查、准备之后,银川市决定从2000年4月开始,全面实施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将严格按照于2002年3月11日由市政府正式下发的《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实施细则》来组织进行。发放范围主要是2000年1月由银川市、城区、新市区、郊区两级财政核拨经费或补助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对象主要是2001年12月31日前未购买或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无房老职工;2001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或已租住公有住房,职工享受优惠的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老职工,以及于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新职工。
市房改办、市财政等部门将分别按补贴额标准,补贴面积标准,补贴年限和工龄等三个标准核算计发。具体涉及到职工的工龄、职务、职称、基础工资等。